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市工作,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市创建办经过充分酝酿、多次修改,形成了《潜山市文明二十条》和《潜山市市民公约》(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望广大市民集思广益、建言献策,努力使《潜山市文明二十条》和《潜山市市民公约》成为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凝聚社会各界共识的文明约定和道德遵循。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5月7日至5月13日,联系电话:8921544,邮箱:qsscjzhb@163.com。
附件:1、潜山市文明二十条(征求意见稿)
2、潜山市市民公约(征求意见稿)
潜山市创建省级文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5月7日
附件1:
潜山市文明二十条
(征求意见稿)
潜山文明二十条,一言一行事非小。
门前三包要做到,不吐不丢净街道;
垃圾分类慎处理,行车居家莫乱抛;
宠物粪便自打扫,公共场所不喧闹;
不踩不踏花草娇,不损公物一分毫;
不闯红灯不抢道,线内停车记心杪;
购物自带环保袋,文明旅行讲环保;
按需点餐莫浪费,礼仪言语新风潮;
定点摆摊不占道,童叟无欺价公道;
尊老爱幼讲秩序,文明上网不传谣;
不放烟花和鞭炮,红白喜事清气绕。
践行文明二十条,幸福潜山风尚好。
附件:2:
潜山市市民公约
(征求意见稿)
一、热爱祖国 热爱潜山
二、遵纪守法 诚实守信
三、爱岗敬业 创业创新
四、崇尚科学 开放包容
五、家庭和睦 孝老爱亲
六、勤俭节约 扶贫济困
七、邻里守望 礼待宾朋
八、见义勇为 乐于助人
九、尊师重教 文化自信
十、遵德守礼 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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