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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发布2021年第一号总河长令 量化河湖长领衔创建幸福河湖、财政补助实现主要河道及国有水工程管理全覆盖

来源: 作者:市河长办   发布时间:2021-04-12 16:00:07

为加快推进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转变,潜山市委书记、市级总河长张劲松,市长、市级总河长梅耐雪共同签发潜山市2021年总河长1号令,决定进一步推深做实河湖长制,持续改善河湖面貌。这是安庆市2021年度首份县级总河长令。

总河长令指出,全面建立河湖管理新机制。加强城区河湖管理,将市河道管理中心的管理范围扩大到潜水、皖水、梅河等城区段;建立市财政对主要河道及国有水工程管理单位的补助机制,市财政每年增加700万元预算,对主要河道及国有水工程管理单位进行补助,逐河段明确管护人员和管护责任,实现主要河道及国有水工程管理全覆盖。

总河长令强调,扎实推进幸福河湖示范创建工作。其中市级河湖长领衔创建提升10处,乡镇级总河湖长领衔创建33处,其他107处幸福河湖由各乡镇自行安排创建。全市力争至今年底,潜山市再创建幸福河湖150处。

总河长令要求,深化“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依法建立“四乱”问题交办、处理、督促、问责机制,推动河湖疑难问题解决;建立河湖长述职制度,将河湖长履职尽责、河湖“清四乱”、“清河清湖”行动、幸福河湖创建等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堤防管理范围内新建重建改建民房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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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市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