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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启用潜山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通告

来源: 作者:潜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1-05-15 17:34:00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机制,强化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根据安庆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宜疫控办(20201160号)要求,决定自 2021年5月17日起,启用潜山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从潜山市域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规在冷链食品到达24小时前,如实向目的地市场监管所进行报备。

二、自2021年5月17日起,我市所有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从安徽省外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冷冻畜禽肉、水产品)、一律先行进入我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进行统一查验、采样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并赋码。经核酸检测合格和全面消毒,取得《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证明》《进口冷链食品消毒证明》并完成“安徽冷链”赋码后,在通知规定的时限内提货。

三、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的核酸检测工作由市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及超过通知规定的期限提货等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承担。

四、采样核酸检测呈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其对应的批次及相应包装按照《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处置指南》要求进行应急处置。

五、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应提前1天进行监管仓预约。集中监管仓设置在潜山市王河镇经济开发区安徽厨哈哈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内,仓库面积220 平方米,仓储容量1100立方米(联系人:张发东,联系电话:17755676717)。

六、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违反本通告规定,拒不执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由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 2021 年5月17 日零时起施行,此前有关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等规定要求与本通告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潜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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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潜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