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三优两加强”制度,持续优化环评审批监管执法,充分扮演企业发展的“宣传员、辅导员、监督员、守门员”,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注重引导,当好企业发展“宣传员”。大力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向企业发放编印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危险废物管理》等手册1000余册,设置宣传栏40余块,举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新固废法》等法律法规培训10余场次。 强化服务,当好企业发展“辅导员”。成立审批审查小组,实现部门环评联动管理,主动服务环评审批“正面清单”项目,豁免、简化清单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平均提交材料缩减至1.44件,平均承诺时限压缩到1.12个工作日,累计服务项目75件。成立工作专班入驻园区,细致帮扶126家企业环境问题整改,帮助涉气企业60余家制定“一企一策”VOCs治理方案。开展“环企直通车”专项活动,确定首批服务对象10家,建立“点对点”帮扶、“一对一”体检机制,有效帮助5家企业解决环保问题和诉求。 强力监管,当好企业发展“监督员”。利用在线监控数据、网络视频监督检查等方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核查、危险废物专项检查、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散乱污企业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夜间抽查等行动,依法依规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4件,行政处罚案件11件,办理各类投诉183件。 严格审批,当好企业发展“守门员”。编制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推动不符合生态功能区规划的企业关停并转,开展“能源双控”措施,工业企业全部“退城入园”,实现集约集聚发展。截止目前,拒绝高污染、高能耗项目3个,单位GDP能耗由2016年的0.5151吨标煤/万元下降为0.2049吨标煤/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