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市直各局以上单位: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进一步规范市民行为,市创建办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完善了《潜山市市民公约》和《潜山市市民文明行为20条》(见附件)。 新修订的《潜山市市民公约》和《潜山市市民文明行为20条》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对于进一步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道德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1、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学习宣传践行《潜山市市民公约》和《潜山市市民文明行为20条》,同时对照创建标准,对前期宣传展示的旧版市民公约和市民行为20条及时更新更换。 2、市融媒体中心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市民文明公约和文明行为20条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践行公约、支持创建。 3、梅城镇、经开区、住建局要在每个社区、小区加强《潜山市市民公约》和《潜山市市民文明行为20条》宣传,将市民公约和文明行为20条传播到社区居民每个家庭,不断提升市民公约和文明行为20条知晓率。 4、各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要发挥带头作用,把学习践行《潜山市市民公约》和《潜山市市民文明行为20条》作为提升单位文明程度、个人文明素质的抓手,人人皆知、共同遵守。 潜山市创建办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1: 潜山市市民公约
爱国爱家 爱我潜山 爱岗敬业 诚实守信 移风易俗 勤俭节约 家庭和睦 孝老爱亲 崇尚科学 绿色生活 邻里守望 友善待人 热心公益 志愿服务 遵德守礼 共创文明
附件2: 潜山市市民文明行为20条
潜山文明二十条,一言一行事非小。 门前三包须做到,不吐不丢环境好。 垃圾分类应遵守,宠物粪便自打扫。 文明出行要记牢,公共场所不喧闹。 不踩不踏爱花草,不损公物一分毫。 规范停车记心间,不闯红灯不抢道。 购物自带环保袋,行车居家莫乱抛。 公平交易讲诚信,规范经营不占道。 尊老爱幼讲礼貌,文明上网不传谣。 按需点餐莫浪费,公筷公勺新风潮。 红白喜事不铺张,健康生活要倡导。 践行文明二十条,幸福潜山风尚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