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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危及人身安全,引发火灾事故,造成财产损失,还会产生超过人体听觉范围和耐受程度的噪声,同时释放大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各种有毒有害物质,造成环境空气质量污染并危害人体健康。 根据《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禁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香纸冥币。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香纸冥币。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我们真诚地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 1.做“禁燃禁放”的践行者,自觉了解和遵守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喜庆音乐、鲜花、灯笼等丰富新颖的节庆方式,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 2.做“禁燃禁放”的宣传者,自觉做到并教育引导家人、邻居和亲友积极响应倡议,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危害、禁燃香纸冥币禁放烟花爆竹理念。 3.做“禁燃禁放”的传播者。积极劝阻家人和周边亲朋好友在禁放区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纸冥币的行为,传播、倡导文明生活新风尚。 4.做“禁燃禁放”的守护者。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以拨打12345或110进行举报。根据《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在禁止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焚烧香纸冥币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同呵护好美丽潜山的蓝天白云!
安庆市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 |


